本公司全力支持关于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》实施的“极限化违禁词”相关规定,且已竭力规避使用相关“违禁词”(如最 、最佳丶顶级)等极限化词汇。本网站曾使用过极限词,如果对您的选择产生误导,请联系我们,我们将妥善处理您的要求。 本公司已经将网站上所有“极限化”违禁词修改,如果还有遗漏修改的“极限化”违禁词用在本公司网页,本公司申明全部失效。所有访问本公司网页的人员均表示知悉,否则请放弃访问。
地址:河北省平泉市平泉镇红山咀103电厂院内 电话: 传真:0314-6105195 版权所有:平泉市光华活性炭有限责任公司 技术支持:盘古网络 [盘古建站] 冀ICP备13016559号-1